谁单笔向白天辉行贿11.03亿?AI说或许是他!
文/连大有
根据新闻报道:白天辉已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被执行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官方披露其单笔受贿高达 11.03 亿元,涉案总金额 11.08 亿余元,虽有重大立功表现且一审后曾翻供,但因罪行极其严重、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最终不予从宽处罚,仅 6.3 亿余元追缴到案 。??
白天辉职务
资料显示:白天辉(?-2025年12月9日),男,中共党员,曾任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2014年至2018年,白天辉历任华融(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业务拓展三部负责人、总经理、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总监、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
白天辉案创记录。
白天辉从一审判刑、二审判刑,到被执行死刑仅一年七个月。。虽有重大立功,但不足以减刑,必须死!
?一审判决?:2024 年 5 月 28 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白天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二审裁定?:2025 年 2 月 24 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
?执行死刑?:2025 年 12 月 9 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和执行死刑命令后,依法对白天辉宣判并执行死刑,临刑前与其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
收了多少钱为啥没从轻发落
?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白天辉受贿数额达 11.08 亿余元,单笔受贿额高达 11.03 亿元,属于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
?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白天辉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
?立功表现未获从宽?:案件涉及重大立功从宽处罚标准的把握问题,但法院认定其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不应从宽处罚,一审宣判后曾翻供 。
?追缴情况?:涉案款项中仅有 6.3 亿余元追缴到案,其余未能追回 。??
谁向白天辉单笔行贿11.03亿?【AI回答】
根据目前公开披露的信息,白天辉单笔受贿11.03亿余元对应的行贿人身份尚未公开。
2026年6月2日,人民法院案例库公布了白天辉受贿案参考案例,披露了部分案情细节:白天辉为促成其任职公司收购行贿人的某海外项目,不仅与行贿人共同策划收购方式、手段,还积极帮助行贿人规避监管,单笔受贿数额高达11.03亿余元。
但官方通报中仅以"行贿人"代称,未公布其具体姓名。有报道提到,白天辉深度参与了韩国济州岛土地收购操作,安徽商人仰智慧以6.3亿港元购得济州岛荒地后,在白天辉等人安排下,华融以总额218亿元人民币的天价买下。不过该报道并未明确说明仰智慧就是这笔11.03亿单笔受贿的行贿人。
此外,法院披露白天辉到案后检举揭发了他人涉嫌重大职务犯罪线索,"被检举人系与其为同一行贿人的同一项目谋取利益",但同样未公开被检举人及行贿人的身份信息。【部分内容为AI自动匹配!】
大有说法:
能一笔行贿11.03亿的肯定是大佬级的人物,至少获得的利润远远大于11.03亿!对于这种重大案件建议还是公开谁行贿的,获得了多少利益?毕竟重大案件要公开,老百姓还等着吃瓜。
那么你认为AI说的对吗?
另外,谁有这个案件的判决书,可否分享一下?
后记:
有朋友已经风险该判决书给我了,确实和AI、以及网上以前发的另外一房地产大佬的收购案符合。
(作者单位:北京京本律师事务所)
作者简介:
连大有,又名连有,山东人,民进会员,法学学士、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教授,仲裁员、研究员、经济师,主任律师、北京京本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先后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现被聘为北海仲裁委员会(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临汾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聊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阳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揭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恩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临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本溪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全国经济管理院校工业技术学研究会沟通与谈判委员会委员、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诊所兼职教授、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校外实践导师、海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山东管理学院劳动关系学院客座教授、重庆工程学院职业能力发展研究中心特聘法治教育研究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检察官协会特邀理论研究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特邀理论研究员、《法治日报》法人智库高级研究员、《中国商报·法治周刊》法商智库高级研究员。另为《中国商报》、《法制晚报》、《法人杂志》、《法制与新闻》、《上游新闻》、《澎湃新闻》、《上游新闻》、《红星新闻》、《新黄河》等媒体评论员。并担任国内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获奖情况:2009年度北京市青年骨干教师。2020年被评为年度商事法治建设年度典范人物。
研究领域:刑事辩护(企业家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企业刑事风险防范)、经济法(公司与企业法、金融法、互联网与反垄断)、民商事合同、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企业法律顾问、企业合规研究。
案件代理:近5年来代理上百起案件分布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山东、山西、河北、河南、江苏、浙江、重庆、云南、贵州、四川、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陕西、甘肃、新疆、西藏等地。
媒体采访:自2015年以来,连大有律师曾接受中央电视台、央广新闻、新华社、人民日报、人民网、光明日报、法治日报、法人杂志、法制与新闻、中国青年报、北京青年报、中国商报、新京报、澎湃新闻、南方都市报、半岛都市报、浙江教育电视台、北京电视台、齐鲁晚报、半岛都市报、上海东方电视台、东方网、上游新闻、界面新闻、封面新闻、中国产经新闻、江苏卫视、中国新闻周刊、法律与生活、法制与新闻、民主与法治、民生周刊、华夏时报等广播、电视、报纸和杂志等各类媒体的采访、点评热点案件或撰写案评1000余件。
学术成果:自2007年以来在北京大学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人民大学出版社、南京大学出版社、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等出版专著及教材30余部,发表各类学术论文3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