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审法院对被告人改判较轻主刑,不能增加财产刑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主流观点】
有意见提出,应对二审是否将一审所判主刑并处罚金减轻为单处罚金所判处的罚金数额是否必须不能超过原判罚金数额这一问题予以明确,允许适度超过原判罚金数额的做法在本质上更有利于被告人。即二审法院对被告人改判较轻刑罚的(包括适用缓刑),可否增加财产刑数额。对此意见存在争议,也有意见认为罚金数额亦不能增加,否则也是加重了原判刑罚。因此,没有采纳意见。
——江必新主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理解与适用》,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年版,第2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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