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涉恶犯罪一直以来都是重点打击的犯罪类型。相较于其他类型案件,涉黑案件往往案卷材料多、涉案人数多、涉及罪名多、涉案事实多,大大增加了辩护工作的难度。
刑事辩护中,需注意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组织的认定,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按照犯罪组织几个方面的特征准确把握和认定。对还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不“拔高”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不符合恶势力组织特征的一般犯罪团伙,也不“凑数”认定为恶势力组织。
涉黑案件中,由于一旦认定为涉黑犯罪,不但整体量刑会偏重,同时还会涉及到财产刑。所以在辩护时首先判断是否构成涉黑犯罪,尽量争取去掉涉黑相关罪名。分析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是否均能符合,这是区分涉黑与涉恶的关键性问题。具体为:1.组织特征: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2.经济特征: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3.行为特征: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期压、残害群众;4.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特征: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涉黑犯罪常见罪名包括:1.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2.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3.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涉恶犯罪即涉及恶势力组织的犯罪,在2022年颁布实施的《反有组织犯罪法》中明确规定,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是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的恶势力犯罪组织,其特征表现为:有三名以上的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者其他犯罪活动。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形成威慑势力,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涉恶犯罪常见罪名包括:1.强迫交易罪2.敲诈勒索罪3.寻衅滋事罪4.聚众斗殴罪5.非法拘禁罪6.故意毁坏财物罪7.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8.开设赌场罪
由于涉黑涉恶案件涉及的罪名较多,本专题仅挑选部分常见罪名进行无罪辩护研究。本期首先探讨对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进行无罪辩护的切入点。笔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检察网等网站对相关无罪、不起诉案例进行归纳整理,总结出如下具体的无罪辩点,以期对其无罪辩护提供一定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