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网络诈骗维权法律服务
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常见的网络诈骗情形包括:
1. 网络购物诈骗。犯罪分子开设虚假购物网站或淘宝店铺,一旦事主下单购买商品,便称系统故障需要重新激活。随后,通过微信、QQ等聊天工具发送虚假激活网址实施诈骗。
2. 低价购物诈骗。犯罪分子通过互联网、微信、手机短信发布二手车、二手电脑、海关没收的物品等转让信息,一旦事主与其联系,即以“缴纳定金”“交易税手续费”等方式骗取钱财。
3. 犯罪分子在微信朋友圈以优惠、打折、海外代购等为诱饵,待买家付款后,又以“商品被海关扣下,要加缴关税”等为由要求加付款项,一旦获取购货款则失去联系。
4. 刷网评信誉诈骗。犯罪分子以开网店需快速刷新交易量、网上好评、信誉度为由,招募网络兼职刷单,承诺在交易后返还购物费用并额外提成,要求受害人在指定的网店高价购卖商品或缴纳定金的方式骗取受害人钱款。
5. 招聘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网络、短信或者传统媒体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进而以缴纳服装费、押金、保证金、定金等名义,让受害人向其提供的账户上汇款。
6. 招商加盟。犯罪分子通过网络或传统媒体发布虚假招商、加盟信息,以高额利润为诱饵,骗取受害人定金、加盟费、货款等费用。
针对常见的网络诈骗如网络购物诈骗、缴纳税收为名的诈骗、退税诈骗、刷应用诈骗、照片诈骗、加盟诈骗等律所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如代理被害人进行维权,如代理被害人报案和刑事控告等。
v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纠纷法律服务
针对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具体如:以网络为传播媒介的虚假广告、泄露商业秘密和侵犯名誉行为;侵犯域名权的抢注和混淆行为;.侵犯网页的著作权抄袭和淡化行为;侵犯内容著作权的网络传播和复制行为:以链接为手段的深层链接和加框链接行为。代理被侵权人或者被害人进行维权。针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提供的法律服务服务包括:
1.代理被侵权人提起民事诉讼以获得救济。在发现其它企业(公司或个人)实施了对本企业(公司或个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判令其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对其行为给本企业所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2.代理被侵权人向有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举报,要求该机关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对该企业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在行政机关不作为时,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如侵权企业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则代理被害人应向司法机关举报、刑事控告并提出请求,请求司法机关对其犯罪行为予以刑事制裁等。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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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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