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费法律风险提示】
(一)风险点评析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购买证券或出具证券供其卖出证券的业务? 在当前证券市场中,有部分金融消费者会通过融资的方式放大杠杆,以期放大收益,但与此同时也会放大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规定,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30%,一旦金融消费者维持担保比例低于该标准,而金融消费者又未能按期交足担保物或者到期未偿还融资融券债务的,证券公司应当根据约定采取强制平仓措施,处分金融消费者担保物,即可以直接抛售客户的股票,不足部分可以向金融消费者追索。《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是关于最低标准的规定,证券公司根据其与金融消费者的约定,自主约定高于交易所维持担保最低比例,是其自身为做好风险控制所采取的更高标准,但因涉及限制投资者权益,需要明确告知投资者。
(二)防范措施及建议
融资融券在充分使用额度的情况下,收益与风险也随之放大? 控制好融资融券的使用额度,密切关注融资融券合约的期限和维持担保比例的变化,是每个投资者控制好投资风险和发挥融资融券投资效用的关键。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金融消费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更须谨慎? 首先,要根据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因其具有杠杆交易的特点? 其次,在与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时,务必全面了解合同内容,尤其是对于其中免除或限制证券公司责任,以及对金融消费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合同条款务必审核清楚? 最后,金融消费者在证券市场实际操作中,对融资融券的特点需要详细了解,对强制平仓的条件及风险承担更要有清醒的认识? 当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约定比例时,证券公司应当通知客户在约定的期限内追加担保物,客户未能按期交足担保物或者到期未偿还融资融券债务的,证券公司可以根据与客户的约定(如采取强制平仓措施)处分其担保物,不足部分可以向客户追索? 融资方须自负强制平仓的风险,证券公司有权依据融资融券合同强制平仓,先行收回自己融资给融资方的资金,故当证券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强行平仓时,融资方资金发生的损失由融资方自己承担?
(三)涉证券纠纷的第三方调解机构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是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的公益机构,主要职能之一是为资本市场广大中小投资者纠纷提供中立专业权威高效的新型调解服务。作为最高院确定的证券期货纠纷试点调解组织,截至目前,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已与上海在内的全国近20个省份的人民法院建立诉调对接合作? 其中,虹口法院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已于2016年建立诉调对接合作关系。中小投资者如遇投资纠纷,可向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申请调解,或由法院委托调解以期高效低成本及时解决纠纷。
:上海虹口法院发布金融消费者保护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