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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采访
哈啰出行顺风车快递宠物接连花式失踪或死亡 律师:平台不能免责
发表时间:2022-07-19     阅读次数:     字体:【

 继上游新闻此前报道宠物犬乘坐哈啰出行顺风车从江苏无锡到连云港失联后,哈啰出行再次被曝出多起宠物失踪、死亡及丢弃事件,事发地涉及福建、广州、河北等。

  7月19日,多名宠物主人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事发后,他们曾多次联系哈啰出行平台,但其均只是对涉事司机作出封号处理。对此,上游新闻记者多次联系哈啰出行顺风车多名相关负责人,对方均以稍后有人回复为由拒绝回应。

  宠物坐顺风车死亡,主人投诉反遭封号

  宠物猫菲菲,是陈女士一手养大的一只小猫。7月7日,福州的陈女士预约了哈啰顺风车,准备将菲菲从福州运送到莆田,但仅两小时的车程,小猫就因为疑似中暑死亡。

  “我是准备把它送到我老师那里,去学习的时候再带回来。7号下午4点20分,司机来接猫咪,上车前我再三和他确认,因为天气热,小猫不能放在后备厢。当时副驾驶有人,我就把猫放到后座上。两个小时后,却等来了小猫已经死亡的消息。”陈女士说。

  相关视频显示,上车前,陈女士将一只白色宠物猫装进了有透气孔的猫咪背包里,并交给司机。但猫咪到达目的地时身体已经僵硬,且没有了呼吸。

  陈女士说,据其老师回忆,猫咪应该是被放在后备厢,加上天气炎热,疑似因中暑死亡。事发后,司机曾联系到陈女士的老师并表示会与陈女士联系。截止目前,陈女士仍然没有等到司机的回复。

  不仅如此,因曾尝试在哈啰出行平台上报警,陈女士被判定“乘客危害车辆驾驶行为”,其账号被哈啰出行永久封禁。上游新闻记者多次联系该司机,均未得到回应。


  

  ▲陈女士因投诉被哈啰出行作出封号处理。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同样是哈啰出行顺风车,7月1日,广州的朱先生叫了哈啰出行顺风车,将宠物猫果果从广州市增城区送到广东省中山市,当天下午4点50分左右宠物上车,晚上8点30分,司机到达目的地后并没有联系收猫的一方。朱先生看到其到达目的地后,主动联系司机时才被告知会把猫送到距离目的地4公里外的派出所。

  

  ▲朱先生称,快递司机拒绝送到目的地,将猫咪私自送到宠物医院。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其实在路上时,我们就注意到司机行驶异常,联系司机时他态度非常恶劣。得知猫咪被放在派出所后,我们就想到派出所去取。但实际上司机将猫送到派出所后,警方曾要求他把猫送到目的地,并告诉他不送算侵占,但司机依然没有联系我们送回,而是带着猫过了一夜后,将猫送到了宠物店。”朱先生表示,7月1日,司机拉黑了朱先生的微信,第二天又联系到收猫人,告知收猫人已经把猫送到了一天150元的宠物诊所。如果不去取,5天后宠物诊所可以自行处理猫咪。而该宠物店,距离约定目的地还有100多公里的距离。

  事发后,朱先生第一时间向平台投诉,7月15日,哈啰出行向朱先生表示,可以赔偿30元出行券;再次向相关部门投诉后,7月18日,哈啰出行称可以给50元出行券,并未进行其它说明和处理。

  猫咪乘坐顺风车,司机要求拿1万元取猫

  上游新闻此前《顺风车司机送狗途中称被狗咬伤要400元医药费未果,微信拉黑狗也不见了》报道显示,今年7月初,江苏连云港的刘先生从无锡市买了一条1岁左右的宠物狗。7月5日,刘先生通过哈啰出行平台预约了一辆从江苏省无锡市到连云港市板浦镇的顺风车,司机李某与刘先生添加微信,到出发地接上了宠物狗后表示,全程400多公里,当晚9点左右会把狗送到刘先生手中。

  但司机当晚并没有把狗送到,且从7月6日零点到早晨8点间短暂失联。7月6日7点59分,司机李某回复刘先生称,刚被狗咬了在医院打针,花费460元,并提出转账400元后再将宠物狗送到目的地。在刘先生表示当面支付后,司机失联。

  与刘先生有类似遭遇的,还有河北的赵女士。7月2日,赵女士与宠物猫茉莉的主人约定,以1.7万元的价格购买茉莉,并约定晚上7点将猫送到赵女士手中。从哈啰出行平台下单后,顺风车路线为由河北沧州发往河北保定。下午4时30分左右,顺风车司机到达原主人的住处将茉莉接走。

  “晚上7点多,司机张先生联系我说他去送别人,晚点给我送来,并打探猫咪多大、价格等,半个小时后打电话和我说快到了,让我到目的地楼下等。从8点到8点半,我两次看到顺风车从我对面路驶过,但就是不往我这边走。几分钟后,司机打电话让我确认收货。我说我没接到猫后,司机坚持说在路边给的,后又说给错人了。”赵女士表示,寻猫无果后曾报警,但司机仍坚称给错人了。

  “7月3日早晨9点半,我接到了司机电话,这次他改口称猫咪在他那,询问了猫的价格后,表示让我给他1万元,他把猫给我送来,算我从他手里买的猫。还告诉我前一晚他带着猫咪住在宾馆,猫咪状态很好。后来我提出当面交易,他同意后,我找到警方说明了情况,和警方一起到达约定地点后,司机仍然不肯将猫给我,而是开车跑了。”赵女士说,事发已半个月了,猫咪依然处于失联状态,哈啰出行平台也不愿配合提供司机的相关信息。

  据赵女士提供的与司机张先生电话录音显示,张先生称,赵女士没有收到猫,可以不向卖家付款,只要给他1万元他就可以把猫送过来,后期有事情他担着。在赵女士提出要现场看到猫后再说时,张先生又表示见面地点约在赵女士家附近,且要求赵女士独自前往。

  7月19日,司机张先生回应上游新闻记者称,自己把猫送错了人,已经在和猫的原主人谈赔偿,但对于为何要向赵女士提出1万元购买猫时,司机张先生说:“她又没见过猫,随便买一只卖给她,她也不知道。”随后,张先生以没必要说为由挂断电话。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司机张先生并没有与猫的原主人达成赔偿共识。

  律师称平台仅对司机封号处理不能免责

  半个月在全国范围内发生4起宠物快递死亡、失联事件,哈啰出行仅以将司机封号结案。哈啰出行顺风车平台从事宠物运输是否有相关资质?对于此类事件如何处理?

  上游新闻记者尝试下单发现,下单时哈啰出行顺风车平台并未提示不能运输或单独运输宠物。想要查看平台条款,需要在平台设置中找到法律条款及隐私政策后,进入顺风车用户协议才可以找到相关条款。其中提到,禁止“代人叫车”“物品托运”“单独运送宠物”等行为。

  但多名哈啰出行平台使用者表示,对于这样的“隐藏条款”一般都不会专门去查看,司机接单且在平台交流中已经和司机说明要运输宠物,司机接单,平台也未预警就视为司机和平台都认可了该运输行为,运输合同也应该在宠物上车和支付时生效。

  对此,上游新闻记者通过多种方式多次联系哈啰出行客服及媒体对接相关负责人,其均以稍后有人回电或沉默方式拒绝回应。

  针对以下4起运送宠物意外事件,北京京本律师事务所主任连大有律师认为,仅以河北猫咪乘坐顺风车失联事件为例,猫咪的卖家(出卖人)与猫咪的买家(买受人)是一种买卖合同关系。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本案猫咪的交付地点即合同履行地是买受人所在地。在猫咪没有交到买家之前,猫咪的所有权应当是委托人所有,顺风车司机无处置权。同时,出卖人与顺风车车司机又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买受人收不到猫咪的,可以依据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也可以依据运输合同的规定,要求顺风车司机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顺风车司机谎称猫咪已经送给他人的行为(即运输合同履行完毕),则构成了刑法上的盗窃罪。如该猫咪的价格为17000元,完全达到了盗窃罪的立案标准。至于顺风车司机将猫咪要出售给买受人的行为,也可能涉嫌诈骗。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因此,哈啰出行作为运输平台也应承担运输合同的相关责任。其提供的相关免责条款如果没有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也认为,平台对于司乘双方的行为,如果有过错,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对于司乘双方的纠纷,因为顺风车司乘双方使用的是虚拟电话,乘客无法联系到司机,那么平台即应提供司机的注册联系方式,为乘客维权提供便利,而不是以隐私为由不予提供或不予处理。平台对于司乘纠纷,也规定有处理机制,那么当司乘双方产生纷争后,平台即应当协商处理,并为乘客联系司机者提供便利。协商不了,再向各方提供对方的联系方式,让双方自行处理或者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如果平台拒绝提供信息,乘客可以以平台为被告,要求平台提供司机信息。

  在使用顺风车运送的注意事项方面,谭敏涛律师表示,使用顺风车最好不要单独运输货物或者动物。如果确实需要运输动物,最好选择专门运输货物的平台。另外,双方之间办理好货物交接手续,防止出现一方交货后另一方说没收到。此外,对所运输的货物或动物要报价,运输平台丢失或者损坏货物,即应该按照保价数额进行足额赔偿。

  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

(责任编辑:田云绯)


原文链接:http://finance.ce.cn/stock/gsgdbd/202207/20/t20220720_378876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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