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
观点集成030841:寻衅滋事罪与闹事行为的区别
发表时间:2023-04-11     阅读次数:     字体:【

寻衅滋事罪与闹事行为的区别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著述】
  应注意将寻衅滋事与因民事纠纷纠发的闹事行为区别开来。一些公民因民事纠纷或个人恩怨在公共场所殴打、辱骂他人,在路上拦截、追逐他人,或为索要债务而强行拿走、毁坏、占有他人财物等行为,虽然在行为方式上与寻衅滋事犯罪相似,但都是事出有因,没有无事生非、寻衅滋事的动机,一般不能作为寻衅滋事罪处理。如果行为人殴打他人致伤,损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公然辱骂他人情节严重的,则可以分别按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或者侮辱罪定罪处罚。
  ——周道鸾、张军主编:《刑法罪名精释(第四版)》,人民法院出版社2013年版,第728页。


 
上一篇:观点集成030840:寻衅滋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分
下一篇:观点集成030842: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罪的区别
Copyright  ©  2022-   北京京本律师事务所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京ICP备2022002883号-1 技术支持:腾云建站仅向商家提供技术 网站地图  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北里1号恒泰大厦B座7009室  1860007883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