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到派出所闹事被民警驱赶,惊慌之下摔下斜坡,次日被发现死于该斜坡下草丛内。为此,驱赶该醉汉的公安民警被检察院以其涉嫌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近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对该刑事案件予以立案受理。
2015年底,被害人小陈(化名)喝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街,被公安民警查获。因涉嫌酒驾,民警依法将小陈所驾驶摩托车予以扣押。
次日下午,小陈醉酒后到扣押其车辆的派出所吵闹,要求派出所退还扣押车辆。当时派出所内正好是被告人小江(化名)在值班。小江见小陈喝得醉醺醺,连话都说不清,便叫小陈酒醒后再来处理。不料,小陈不仅不依,还开始大声谩骂小江。小江遂与小陈争吵。争吵中小江捡了块砖驱赶小陈,将小陈赶出派出所后仍追赶了一段距离才停下。小陈惊慌之下跑到了马路对面的路基护栏处,并翻越到护栏外侧,小江见此未予制止。小陈因喝酒无力,在翻越中跌下护栏一侧的斜坡。小江见此也未予理会,即返回派出所内。
第二天下午,小陈被群众发现死于其跌倒的斜坡下的草丛内。经法医鉴定,小陈系高坠引起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
检察机关认为,小江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玩忽职守罪。遂向本院提起刑事诉讼。
日前,本院对该案予以立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单位: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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