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服刑归来店铺被占”:美团平台规则不能凌驾于商户合法权益
4月22日,浪潮新闻报道了“男子服刑归来店铺被占”一事,引发广泛关注。截至目前,美团方面未回应记者的采访,也未解决牛先生遭遇的问题。
北京京本律师事务所主任连大有律师在接受浪潮新闻记者采访时认为,美团的平台规则不能凌驾于商户合法权益。
报道回顾:
男子服刑归来,经营多年的网店竟“改姓”
河南信阳的牛先生向浪潮新闻反映,他自2022年起在美团平台经营一家室内除甲醛店铺,每年向美团缴纳2800元费用。
2024年3月,牛先生因牵涉一起刑事案件入狱服刑,导致无法继续打理店铺。2025年底,他服刑结束后发现,自己的美团店铺还在,却被他人“侵占”了。对方使用的营业执照显示注册日期为2024年10月,但其店铺积累的50多条用户好评中,绝大多数都来自2022至2023年,也就是牛先生本人经营期间。不少评论图片中,还能看到牛先生在现场作业的照片。
牛先生对此难以接受,他认为美团无权把自己辛苦经营的店铺转让给他人,还让他人利用自己收获的好评和肖像进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牛先生随后向市监部门及美团方面反映,但问题至今未能解决。
律师观点:
平台规则不能凌驾于商户合法权益
北京京本律师事务所主任 连大有
1. 商户对网店积累的数据及照片享有合法权益
原店主牛先生对网店具有合法的权利。牛先生自2022年起经营该店铺并持续缴费,与美团平台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店铺内50余条真实客户评价及其本人施工照片,属于牛先生经营期间积累的商业信誉数据,具有财产属性,数据权益受法律保护;这些评价及照片和牛先生的人身及劳动不可分离,构成其虚拟财产。平台单方面将店铺及数据转移给第三方,涉嫌侵害牛先生的数据权益与财产权。
2. 美团平台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应当对美团作为平台的“公共池”规则做合规性审查。美团以“公共池”机制让新商户认领店铺,该规则属于格式条款。评价数据具有人身依附性,平台允许新商户冒用原商户劳动成果及肖像进行经营,已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禁止虚假宣传的规定,也可能构成对牛先生肖像权的侵害。
3. 新店主明知评价非己出而使用,构成了侵权
新店主李先生虽通过平台渠道认领店铺,但其明知相关客户评价非自身服务所得仍予使用,主观上难谓善意。即使现在有牛先生肖像的评论已被删除,但仍然还有其他属于牛先生的评价,并未消除侵权状态。
4. 市监部门不予受理存在争议,平台应负首要责任
因此,牛先生可主张确认店铺数据归属,要求平台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对平台及现商户提起不正当竞争之诉;就肖像权、名誉权侵权主张民事责任。市监部门以“此事属于商户与商户之间的纠纷”为由不予受理存在争议,平台作为规则制定者与数据控制方,应负首要责任,而非简单推诿让两个经营户“自行协商”。
总之,平台不能以内部规则凌驾于商户合法权益之上,数据资产的流转需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
来源:浪潮新闻
原文链接:
“男子服刑归来店铺被占”:美团平台规则不能凌驾于商户合法权益 - 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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