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采访

《法治海东》【微普法】滥用“七天无理由”规则,谁为不诚信买单?新规明确→
发表时间:2025-05-22     阅读次数:80

(来源:法治海东)

近年来

部分消费者为了获取不当利益

钻“七天无理由退货”空子

令一些商家叫苦不迭

集体网购衣服使用后组团退

据媒体日前报道,一名店主称,沈阳某职业技术学校60多名学生4月底集体网购衣服,参加完运动会后又集体以“质量问题”为名退货退款。店主表示,自己的这个服装链接被封三个月,三个月都卖不了,损失8000元左右。该事件引发关注后,店主回应称,校方已就此事道歉,并承诺回收服装、承担相关费用,双方目前达成和解。

去年12月,山东一商家发视频称,被石家庄某职业学院学生集体退回演出服。商家许先生表示,他发现收到的售后拆退件7件都是该学校的退货地址,“随机挑出两三件衣服,吊牌被摘了,裤腿都是脏的,肯定是穿过的。一件衣服大概71元。”该商家还表示,之前也经常碰到这种情况。

在网络平台上,甚至有人专门研究如何将自己穿过的衣服退给商家,并在网上炫耀自己的“成功案例”。有卖家反映称,一般平台都要求“七天无理由退货”,而且有运费险,买家没有任何损失就可以退货。但对于卖家来说,退回来的商品要重新处理、包装,加上快递费,一单的损失可能要卖10单才能回来。

除了此类“用完就退”事件频发

还有人在网店购买正品服装后

以各种理由“以旧换新”虚假退货

谋取不法利益

2024年3月,上海长宁警方接到辖区某运动品牌工作人员报案,称在梳理网上销售订单时发现,有人在多个平台大量购买鞋类、衣服等商品,后以收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发错为由申请退货,但实际退货的商品为同款式二手瑕疵品或同品牌低价格商品,订单数额较大。

经查,杨某、张某合作收购二手鞋,经过翻新修复再出售。为了谋取更大利益,两人多次从官方网店购买同款运动鞋,在收到快递后把二手旧鞋退还给商家,新鞋则被挂上二手交易平台,以6折左右的价格出售。截至案发,两人累计调包100多次,非法牟利2万余元。

不少网友认为

滥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

是自私和不道德行为

不仅严重损害商家利益

还会影响诚信的市场环境

那么,此类问题该如何破解?

如何规制不诚信行为?

“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的设立初衷,是为了使网购消费者享有与实体商场购物同等的检查、试用商品的机会,从而自主决定是否进行交易,以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规定,“消费者无理由退货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利用无理由退货规则损害经营者和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规定属于新增内容,其目的是规制长期以来滥用无理由退货权的交易乱象,明确了诚实信用原则是无理由退货权立法的根本原则。

2025年5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售后服务 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正式实施,旨在整治近年来因退货规则漏洞引发的乱象,尤其是电商平台频发的“羊毛党”恶意退款问题。过去,“七天无理由退货”几乎是“申请即退款”,甚至存在“仅退款不退货”的极端案例。而新规的关键调整在于:退货门槛提高,审核流程趋严

退货范围缩窄

明确不适用退货的商品类别:如定制品、鲜活易腐品、拆封的数字化商品(如软件、音像制品)、临期商品等。部分商品(如一次性密封包装的食品、拆封后影响二次销售的电子电器、服装鞋帽等)若包装或标签被破坏,将无法退货。

退货条件更严苛

商品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包括外观、功能、配件完整,且不得有使用痕迹(如电子产品激活、服装污损)。

拆封≠不能退:消费者因检查商品必要性的拆封仍可退货,但商家若在页面注明“拆封不退”,则可能被认定为违规。

审核流程规范化

退货申请需经平台或商家审核,符合条件才可退款;不符合则需明确告知原因。严打“薅羊毛”行为,如P图伪造质量问题、使用后恶意退款等。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如果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已经使用或影响了二次销售,商家可以拒绝退货。商家要依法执行“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对于符合退货条件的,应及时予以退货退款;对于确实不符合退货条件的,可以给出合理理由后拒绝退货,尤其是不能将使用过或出现明显瑕疵问题的商品再卖给其他消费者。

北京京本律师事务所主任连大有认为,消费者与经营者同为市场交易主体,都应当遵循最基本的市场交易规则,诚实守信,理性消费。当消费者不合理地滥用无理由退货权给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经营者可根据具体情形要求消费者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消费者如何应对新规退货严?

对普通用户而言,要坚持理性消费,规避消费风险,遇纠纷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下单前“三查”:查是否标注“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如定制品、临期品);查退货条件(如包装完整性要求),避免因疏忽丧失退货权;查商家信誉,优先选择标明“无忧退换”的正规店铺。

  • 谨慎拆封:非必要不破坏密封包装(如食品、化妆品);试用电子商品时避免激活或留下使用痕迹。

  • 留存证据:退货前拍照/视频记录商品状态,防止商家以“不完好”为由拒退;若遇不合理拒退,可向消保委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

是消费关系的纽带

让我们携起手来,守护消费公平

共建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

来源:央视网、法治日报、尚法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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