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1月13日连大有接受《浪潮新闻》采访,就男子持刀拒捕被越野车撞倒,司机不应担责。 | |
| 发表时间:2025-11-13 阅读次数:4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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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app.myzaker.com/news/article.php?m=1763045191&pk=6915ec108e9f09518e2cb010 郑州一男子持刀对抗警察,结果被一辆越野车撞倒,随后被警方制伏。这位司机究竟是见义勇为还是故意伤害?在网络上引发了不小的争议。 北京京本律师事务所主任连大有表示,由于目前不知道驾车人员身份是警察还是普通群众。如果驾驶车辆的人员是警察,采用该方式应遵循三个原则才合法。 第一,该方式必须符合必要性原则,即必须是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严重暴力犯罪。 第二,该方式必须符合比例性原则,即采取的措施必须与不法侵害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第三,该方式必须符合程序合法性,对该事件来说这个原则最重要,即通常需要经过警告程序,除非情况紧急来不及警告。从视频上看,如果警方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且进行了警告,也没造成严重后果的,其行为属于合法行为,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路人的话,法律也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且没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但是对于普通群众来说,遇到类似情况,警察在现场的时候,建议优先由专业执法人员处理,以降低法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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